腹部绞痛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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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9/4 18:01:00

年3月21日,7周多的小男孩袁某某因医院治疗,当天16:20被收治住院并诊断为肠梗阻。医院刚开始为孩子进行保守治疗,但夜间孩子病情加重,孩子父母多次请求医生诊察,却得不到医生及时出现,更谈不上及时的诊断和调整治疗方案。不到一天的时间,一个鲜活的小生命就此永远地离开了人间。

一、事件详细经过如下:

3月19日孩子晚间轻微腹部阵痛,持续至20日晚。

3月20日晚间出现呕吐

3月21日早晨9:32医院儿科普通号,补液+抗感染治疗+点滴,病情加剧,从刚挂号时能自己行走到后来无法自己行走。

15:00挂儿外科专家号,初诊为腹病待查(急性阑尾炎?),办住院手续。

16:20一系列检查后医生判断为肠梗阻,进行补液+抗感染治疗,给予胃肠减压,灌肠通便。

19:00第一次给孩子插胃管,排出深红色痰液和空气,腹痛有所减轻。后孩子不舒服将胃管拔除,父母马上通知护士做第二次插管,后排出少量深红色痰液和少量空气。从第二次插管后,腹痛症状就始终未缓解并不断加剧。

19:00多前班医生查房,父母问是否需要手术,医生答先保守治疗,情况不好再手术。问如何保守治疗,医生答胃肠减压、插胃管及开塞露通便。

21:30灌肠,无粪便排出。

22:00开始发烧,体温38.8℃。

22:35腹痛未缓解反而加剧,父母报告护士,医生未过来查看,只通知止痛处理。

23:30左右后班医生第一次查房,触及腹部柔软,仍采用保守治疗,未针对腹痛未缓解做出治疗方案的变更。

3月22日00:00孩子不舒服第二次拔除胃管,父母及时告知护士,进行第三次插管,腹痛仍未缓解持续加剧,胃管未排出任何内容物及气体。

近01:00孩子不舒服第三次把胃管拔除,父母及时通知护士插管,护士告知儿童管已用完,只能插成人管。第四次插管过程中孩子吐出大量深红色水状液体,孩子母亲问护士是不是血,护士答先不要擦,她去叫医生上来看。过了几分钟护士回来了,但医生没有来。父母问说胃管插不进去,孩子又痛苦,是否一定要插管。护士打电话给医生,医生通过护士回答如果没有呕吐,可以先不插管。

01:00多家属要求再次灌肠,停留20分钟未排出任何粪便和气体。

02:00多父母告诉护士,孩子病情更加严重,腹痛加剧,入院时腹部还柔软,现在肚子已经变胀变硬,且灌肠无效,要求医生来看。父母向护士质疑,胃肠减压的保守治疗方案似乎无效。但医生仍然不来,只通过护士转达仍然采用保守治疗,说插胃管可缓解腹痛,胀痛没那么快结束,生病就是很痛。医生没有根据孩子病情的变化及时调整治疗方案,甚至连基本的诊断都不做。事后院方拿孩子未插管说事,实则当时医生和护士完全没有向孩子父母告知插管的重要性,只说插管可以缓解腹痛。

03:50父母再次向护士反映孩子腹痛加剧,要求医生过来,但医生仍然不来,只通过护士说插管。

04:00医生终于来了,正碰上孩子呕吐大量深红色水状液体,立刻实施抢救,但已回天乏术,孩子休克窒息宣告死亡,死亡时间04:30。

孩子永远离开了人世……这个猝不及防的结果让孩子父母瞬间崩溃!

二、医院事后态度

事情发生后,医院非但没有丝毫的同情,却罔顾事实,篡改病历,污蔑家长拒绝配合、监护不到位,以此推卸责任。医院救治,不到24小时却失去鲜活生命,院方拿孩子未插管做文章,医院领导甚至还用“就是你把孩子害死的”这种恶语攻击孩子母亲,毫不顾及孩子父母撕心裂肺的丧子之痛。医院的冷血行为,无异于在家属的伤口上撒盐。医院处理问题的应该有的态度吗?良心何在?天理何在?

同时,患医院对3.22医疗事故的声明表示疑议:从当天23:30到次日凌晨3:58时,家长反复要求主治医生对病情进行重新查看诊断未果。直到凌晨4:00,因家长觉得不对劲,医生才过来查看患者,而声明中却强调是医生发现孩子病情。医院这份避重就轻的声明,患者家属倒要大声质问院方:

1、院方是否敢将病情发展的真实情况公之于众?

2、手术指征是指什么?

3、医生为何四个多小时不在岗放任病情发展恶化?

4、说家属拒绝插管有什么证据?

5、请问院方敢将监控公之于众,让真相大白吗?

三、医院诊治过程及事后处理态度的疑问:

孩子自3月21日16:20办理住院手续,检查后诊断为肠梗阻,19:00医院开始采用保守治疗。至22:30家长向护士反映症状未缓解反而加剧,医生未前来查看,仅通过电话让护士采用止痛处理,使用的止痛药为氟比洛芬酯注射液(凯纷)----该药是成人术后止痛药和癌痛药!这种药在很大程度上掩盖了患儿的病情表征,延误了治疗的宝贵时机!至凌晨1点左右,护士第四次插管,患儿呕出大量疑似血性的呕吐物,腹痛一直没有缓解,反而开始不断加剧。至凌晨2点多,患儿腹部发胀发硬,腹痛难忍,最终导致无法挽回的严重后果。

根据患儿当晚的病情表象,家属经查阅相关的医学书籍,医院的诊治过程以及事后院方的处理态度提出以下几点质疑:

疑点1:滥用止痛药,掩盖症状:

根据《医院门急诊风险防范》P所述“对于单纯性肠梗阻的患者要密切注意病情的变化,随时观察腹部体征的变化,及时判断有无肠较窄的出现,掌握好手术指征,在没有明确诊断时不轻易用镇痛药,以免掩盖症状。”医生根本没有到场问诊,便给出了止痛处理的治疗方案,是否属于治疗失当?

疑点2:治疗方案未根据病情发展及时调整,处置不当:

根据《新编临床急救手册》P关于肠梗阻非手术治疗的疗效观察的描述“若症状、体征等加重应及时手术。”根据《医院门急诊风险防范》P所述“对于单纯性肠梗阻的患者经短期非手术治疗后腹痛仍未减轻者,应及早考虑行剖腹探查术。”

医生自21日23:30出现后,22日凌晨4:00才再次出现在病房,孩子刚好在呕吐,该医生并未及时查看孩子,而是首先对孩子父亲说要插管,同时孩子母亲发现孩子有异样,开始抢救。当时孩子脸色尚未变化。医生采取胸外按压和辅助呼吸,并未采取切气管治疗,抢救措施是否得当?在病情恶化和家长强烈要求的双重前提下,医生是否应该及时到现场查看并调整治疗方案(采用手术治疗),医院是否存在误诊?

疑点3:病情发展急剧恶化,未及时诊断,错失最佳抢救时机:

根据《新编临床急救手册》P有以下表现者应视为绞窄性肠梗阻:“腹痛急骤,为持续剧烈绞痛”、“呕吐物、胃肠减压液排出物为血性”、“体温高”。患儿很早就出现了腹痛急骤,22点开始发烧,19点第一次胃管吸出血性痰液,至凌晨1点出现血性呕吐物,说明患儿病情在不断恶化,有发展为绞窄性肠梗阻的可能。从夜里12点至凌晨4点孩子因呕吐发生窒息长达4个小时里,家长不断请求医生前来诊治,但医生拒不到场,进行及时、果断的判断及处理,导致病情加重,单纯采取非手术治疗,错失抢救最佳时机。

疑点4:严重违规用药:

至22:30家长向护士反映症状未缓解反而加剧,医生未前来查看,仅通过电话让护士采用止痛处理,使用的止痛药为氟比洛芬酯注射液(凯纷),该药使用说明明文规定是成人术后止痛药和癌痛药,消化道溃疡患者禁止使用,儿童使用的安全性尚未确定,因此儿童不宜使用!这种药在很大程度上掩盖了患儿的病情表征,延误了治疗的宝贵时机!!!医院给患儿用上了这种药,是否属于用药不当?

疑点5:医院不依客观事实擅自篡改病历:

一是现场医生或护士并未充分告知插胃管对于治疗该病的极端重要性,且未让家属签署知情告知书。而医院在事后将病历修改为家属拒绝插管。

二是第四次插管时出现了大量深红色呕吐物,孩子父母当时质疑为血液,当班护士说要医生上来查看,但医生拒绝前往诊断,只通知护士没有呕吐暂不用插管。事后医生在病程记录中将疑为血液的红色呕吐物(我有照片为证)更改为绿色胆汁性液体,护理记录上为暗褐色液体,病例档案中已明显矛盾。三是护理记录上22日03:50孩子安静入睡中,监控记录上显示03:52家长呼叫护士进病房查看,若孩子安静入睡为何还呼叫护士?

疑点6:医院以“未插管”为由推卸责任:

医生认为呕吐物窒息的关键是胃管没插,不但未追究事件中医生、护士的责任,反而将责任推给家长。在事后当面对质时,当班医生始终强调有对护士交代插胃管极其重要,是救命的。然而护士并未对孩子父母表述这是救命的,也未要求家属一定要插管。事实上,每次拔管后,患者家长都有及时通知医护人员重新插管,视医生的话为圣旨,这一点从医疗记录上也得到体现,医院所说家长监护不到位,更被医生篡改病历,成了拒绝插管。

疑点7:医院只有三根儿童管,消耗品库存盘查及补给不到位:

如果插胃管对于治疗肠梗阻如此重要,医院却只剩下三根儿童管,导致第四次插管的时候,不得不使用成人管。医院,是否有一个完善的管理机制令人怀疑,为什么没有对医疗消耗品定期查库存并进行及时补给?另外,对一个7周岁的儿童使用成人管的做法是否妥当?在插成人管过程中,孩子吐出大量深红色水状液体,这一点有足够的理由让家长怀疑不当的插管行为是否已经伤及的孩子的消化道或胃。与此同时,医院在没有儿童管,成人管插管尝试失败的情况下,是不是应该立即采取其它的措施?

四、患者家属诉求

医院里看惯了生死,医护人员只剩下职业属性,已不知道如何尊重生命?可同样为人父母、子女的他们,可曾想过他们面对的千万患者对于一个家庭来说却是唯一?孩子是一家人的幸福源泉和希望,白发人送黑发人的丧子之痛非亲历无人能懂!希望患者家属的如下诉求能得到合理的安排和解决:

1、尽快公平、公正、深入调查,提供足以信服的调查分析报告;

2、医院及当事人相应的民事及刑事责任。

3、医院就整个事件过程中存在的失责和过失给予公开道歉,对院方的管理和责任人给出处分处理结果;

4、希望院方配合家属提供相关后事处理中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面对飞来横祸、医院的蛮横态度和“医闹”的流言,孩子父母强忍失去爱子的巨大悲痛,不断地陈述客观的医疗记录,而每一次陈述对他们来说都是一次无以复加的痛。翻阅相关医学手册,家属作为非专业人员仅根据《新编临床急救手册》、《医院门急诊风险防范》就发现主治医生诸多处置不当之处。医生的专业技能何在?职业公德心何在?如何承担救死扶伤的责任?医院的无序管理,医生的滥竽充数,这次医疗事故会是悲剧的终点吗?

人死不能复生,丧子之痛难以平复,但我们医院和主治医生能够站出来,还原事情真相,给孩子的父母一个交代,还孩子一个公道。同时,也希望经历此次医疗事故之后,医院能严抓管理,对医生的专业技能和职业操守两手抓,从而使人为的医疗事故降到最低程度,让老百姓能够放心就医,也让这个早逝的小生命变得更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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